晓梅的位置,就是备料台和水槽之间那三步路。
第四天的时候,她想去买一包辣椒面。
店里的辣椒片是义大利式的,薄薄的、乾乾的,撒在面上只有一点微辣,和母亲做的油泼辣子差了十万八千里。她想找那种粗粒的、红艳艳的辣椒面,秦椒磨的那种,闻起来就呛鼻子的。她记得来的路上看见巷口有一个小市场,也许那里会有。
但她打开钱包的时候,里面只剩下从家里带来的两百块人民币。到了台湾以後,她没有花过一分钱,也没有拿到过一分钱。吃住都在店里,用的东西都是婆婆买的,她甚至不知道一包辣椒面在台湾要多少钱。
她站在房间里,拿着那两张红色的钞票,突然意识到一件事:她不知道该跟谁要钱。
跟李明要?他每天在店里忙,钱好像都是婆婆在管。跟婆婆要?她张不开那个嘴。她从小在杏花村长大,家里穷,但她从来不跟人要东西。要吃的自己种,要穿的母亲缝,要花钱的时候——其实也没什麽要花钱的时候。
她把钱放回去了。
晚上吃饭的时候,李明递给她一个信封。
「妈说这个月的零用钱。」他小声说,趁婆婆去厨房盛汤的空档。
晓梅打开信封,里面是两千块台币。她不知道两千块台币是多少,但那几张钞票薄薄的,轻飘飘的,躺在信封里像几片树叶。
「零用钱」。这三个字在她脑子里转了好几圈。她二十岁了,嫁了人了,在店里从早干到晚,拿到的叫「零用钱」。不是工资,不是薪水,是零用钱。像给小孩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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