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陈平安睡去后,一个小东西从地面冒出来,爬上桌子,坐在那“书山”旁边,开始打瞌睡。

        莲花小人儿明显精通土遁之术,无声无息,速度极快。来到南苑国京城之前,陈平安几次跟他逗乐,或是策马狂奔,或是铆足劲一口气飞奔出数十里,等到停马、停步之际,脚边总会有小家伙从土里探出脑袋,朝他咯咯直笑。

        无论陈平安是走桩打拳还是练习剑术,他从不打搅,总是远远看着,只有陈平安向他招手,他才会来到陈平安身边,沿着法袍金醴攀援而上,最终坐在陈平安肩头,一大一小一起欣赏风景。至于那枚雪花钱,则暂时寄放在陈平安处。

        陈平安只是小憩片刻,很快就被院子里的动静吵醒。老妪絮絮叨叨,妇人嗫嗫嚅嚅,老头在吊嗓子,孩子在晨读,唯独那个青壮汉子没出声,应该还在呼呼大睡。

        陈平安坐在桌旁,轻轻拿起一本书。

        莲花小人儿也缓缓醒来,犯着迷糊,呆呆望向他。

        陈平安笑道:“睡你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莲花小人儿麻溜起身,跑到陈平安身边,帮他翻开一页书。

        陈平安习以为常。桌上书籍都是离开陆抬和飞鹰堡后新买的,当时陆抬说唯有读第一流的书才有希望当第二流的人。读书一事,不可求全,贪多嚼不烂,以精读为上,细嚼慢咽,真正把一本经典的精华全部吃进肚子里,将那些美好的意象、真知灼见、隐匿于句章之间的精气神一一化为己用,这才叫读书,否则只是翻书,翻过千万卷,撑死也就是个两脚书柜。

        陈平安当时听得茅塞顿开,如果不是陆抬提醒,他真可能会见一本好书就买一本,而且都会细看慢看。但是书海无涯,人寿有限,陈平安既要练拳练剑,还要寻找道观,好不容易余下一点闲暇时光,确实应该用来读最好的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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